對於一個愛音樂的人而言,
耳邊放著喜歡的音樂,
手邊做著事情(無論喜不喜歡,到最後都會順利完成),
在我來說是最幸福的事。
喜歡音樂應該不是一兩年的事,
國小就常被老師叫上台唱歌,
上師專參加過校內民歌比賽,
之後也和同學上電台比賽,
喜歡到錢櫃去唱個過癮,
那位喜歡唱歌的同學家裡有高級音響,
愛怎麼唱就怎麼唱,
因為家住十三樓不必擔心吵到鄰居,
雖然她力邀到家裡,
來個歌唱接力,
不過遠在內湖實在不太方便。
不過,這輩子大概找不到如此有默契的伙伴了。
總而言之,
聽歌、唱歌
是我現在最快樂的事,
我想這應該是遺傳自我那愛唱歌的老爸。
此刻耳邊響起的是劉若英的「原來你也在這裡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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