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13日 星期三

繼續休養

今天起了個大早,


因為要回診,


記取上回護士說的話:


早點去即使號碼在後面也可以早點看到(掛36號)


去到醫院不到八點半,


門診還沒開始,


就耐心等待,


叫到一號時,


老公先將健保卡送進去,


果然三號完就叫到我(可能是後面沒有人),


今天的目的是去開請假證明,


順便問醫生腳持續麻是正常現象嗎?


他說:腳麻和打石膏沒有關係,


可能是腰椎長骨刺之類的問題,


要做斷層掃瞄才能確定,


天啊!


不會吧!


我趕緊說:會不會是睡太久的關係?


醫生未置可否,


但是我確定的是:腳沒受傷打石膏前,腳一點都不麻,


怎可能一個月來就長出骨刺?


算了,先把證明開好再說,


這回寫宜休養六週,


或許石膏鋸掉腳就不麻了,


兩個星期後可以回診鋸石膏,


腳也可以試著踩在地板上,


希望到時能恢復正常,


至於骨刺再說吧!
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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