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起了個大早,
因為要回診,
記取上回護士說的話:
早點去即使號碼在後面也可以早點看到(掛36號)
去到醫院不到八點半,
門診還沒開始,
就耐心等待,
叫到一號時,
老公先將健保卡送進去,
果然三號完就叫到我(可能是後面沒有人),
今天的目的是去開請假證明,
順便問醫生腳持續麻是正常現象嗎?
他說:腳麻和打石膏沒有關係,
可能是腰椎長骨刺之類的問題,
要做斷層掃瞄才能確定,
天啊!
不會吧!
我趕緊說:會不會是睡太久的關係?
醫生未置可否,
但是我確定的是:腳沒受傷打石膏前,腳一點都不麻,
怎可能一個月來就長出骨刺?
算了,先把證明開好再說,
這回寫宜休養六週,
或許石膏鋸掉腳就不麻了,
兩個星期後可以回診鋸石膏,
腳也可以試著踩在地板上,
希望到時能恢復正常,
至於骨刺再說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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