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次學校推薦我參加優良教師評選,
也僥倖獲選,
其中是有些插曲的:
學年先推舉我出來,
後來校內推舉時,
我忘了將推薦表交給教務處(忙忘了期限),
所以教務主任晨會公布各年級推舉名單時,
我才知道過了期限,
想想這樣也好,
不用準備資料,
也不用承擔沒被選上的尷尬。
忘了是晨會當天還是隔天,
教務主任有點不好意思的來找我,
說是不是他把我的推薦表弄丟了,
因為那三位各學年推舉的同仁(其它學年棄權未提名單),
其中兩位堅決不參加,
另一位有意願,
不料因年資不足十年,
所以無法參加,
結果她想起聽說我們學年有提名,
怎麼後來沒有我的資料?
於是教務主任才來問我事情始末。
我告訴他,
學校還有其它很優秀的老師可以提報,
但他說一定要透過學年推薦流程,
而其它學年不是沒意願就是資格不符,
加上校長覺得敝校老師都很優秀,
最好能夠提報名單出去,
就這樣,
他請我回家考慮考慮。
回家後,
老公說資料他可以幫忙,
因為我忙研究所報告,
所以一切都交給他處理,
因時間緊迫,
主任拿了去年同事的推薦表供我參考,
另一位退休同事聽說我被提名也主動影印一份給我,
隔天就將資料交給主任,就這樣。
其實這是無心插柳的結果,
或許可以當成教學20年的紀念吧。
恭喜!恭喜!
回覆刪除辛苦了20年當作一個紀念是不錯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