區分霸凌與玩鬧嬉戲的差異
〔自由時報記者徐夏蓮/台中報導〕
霸凌事件最近成為熱門話題,家扶基金會執行長王明仁二十二日指出,家長最困惑的是孩子之間的「玩鬧」、「惡作劇」、「霸凌」的界線到底在哪裡?若師長、父母能在欺負、惡作劇行為發生時,及時予以制止和糾正,就能避免演變成嚴重的霸凌事件,家扶基金會特別提出「五不原則」,希望能提供老師及父母們參考。
有這五不狀況就要及時關心
王明仁執行長表示,區分霸凌與玩鬧嬉戲的差異,可從小處著眼、大處著手,謹慎處理防範孩子再度受到傷害,若是有下列這五不狀況,就要及時關心。
不能自由選擇—若是孩子間的玩鬧,孩子可以自由選擇要不要參加;霸凌行為孩子是被迫參加,被霸凌者並非主動或自願參與。
不能改變角色—若是孩子間的玩鬧,角色可能變換,被開玩笑者可能是群體中的每一個人;若屬霸凌行為,霸凌者與被霸凌者的角色固定。
不間斷的傷害行為—孩子間的玩鬧所造成的傷害可能是意外所致,意外受傷者並非特定對象;霸凌行為是有故意傷害意圖,會造成被霸凌者生理或心理上的受傷,是一種長期、反覆不斷的侵害,且通常被霸凌者是特定對象。
團體活動不接納—孩子間的開玩笑在嬉鬧結束後,被開玩笑的孩子還是會跟其他的孩子聚在一起玩;但若屬霸凌行為,被霸凌者難以融入霸凌者的團體中,難與霸凌者共同合作。
互動關係不對等—霸凌行為中孩子間的權力地位是不對等的,霸凌者通常是孩子群中的主要權力者,而被霸凌者則變成比較弱勢的角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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