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為棒球特色學校,
這學期各年級都要進行各項樂樂棒球比賽,
我們因為年紀小,
所以比賽項目是簡單的擊球,
原本練習時能打到球的小朋友並不多(要打擊超過5公尺,每人有兩次機會,擊中一球為一分),
我只能在心裡暗暗嘆氣:
這群孩子真是沒有運動細胞。
結果比賽當天,
規則變成只要滾過5公尺即可,
這真是一個好消息,
不過,
我想這對別班來說也是個利多,
不管了,經過一陣競爭之後,
敝班竟然進入前三名(名次尚未公布,不過經小道消息顯示,可能是第一名)。
真是太令人意外了。
真要好好誇獎他們一番,
看來當天早上買的雙胞胎是買對了!(原本想今天要比賽,不論成績如何都要慰勞他們一下,沒想到成績竟然出乎我意料之外)
小朋友贏得比賽,老師出錢請客?
回覆刪除真是一件奇怪的邏輯?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