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想起有一張200元發票獎金還沒領,
於是打算領完獎再去買菜,
到了郵局才想起要帶身分證,
結果當然白跑一趟,
於是先去買菜,
反正下午再去領也不遲。
下午到學校做一點功課,
這回沒忘記帶身分證,
心想趕在五點郵局關門前去,
結果找了半天,
發票竟然不翼而飛,
真是的,
發票掉了就算了,
我擔心的是:上頭有我的身分證字號、地址和章,
該不會被有心人拿來做不法勾當吧!
越想心越煩。
沒有得意外之財的命,
就只好認了,
不過從中得到一個教訓:
千萬不要先在發票上寫上所有資料,
到郵局再寫還不遲。
老天保佑,
希望那張發票能自動消失,
千萬別被有心人撿到才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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