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月29日 星期五

沒那個命

星期四想起有一張200元發票獎金還沒領,


於是打算領完獎再去買菜,


到了郵局才想起要帶身分證,


結果當然白跑一趟,


於是先去買菜,


反正下午再去領也不遲。


 


下午到學校做一點功課,


這回沒忘記帶身分證,


心想趕在五點郵局關門前去,


結果找了半天,


發票竟然不翼而飛,


真是的,


發票掉了就算了,


我擔心的是:上頭有我的身分證字號、地址和章,


該不會被有心人拿來做不法勾當吧!


越想心越煩。


 


沒有得意外之財的命,


就只好認了,


不過從中得到一個教訓:


千萬不要先在發票上寫上所有資料,


到郵局再寫還不遲。


 


老天保佑,


希望那張發票能自動消失,


千萬別被有心人撿到才好。
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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